电竞俱乐部与赞助商合作协议的注意事项
【简介】获得“金融家爸爸”的赞助是电子竞技俱乐部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目前,随着电子竞技行业的蓬勃发展,各俱乐部与其“金融家爸爸”之间仍然保持着和平的关系,行业内并未出现因赞助合同引发的法律纠纷。但赞助的本质是一个商业利益交换的过程。看不见的“硝烟”是由于冲突发生前就做了充分的准备。本文就来谈谈电竞俱乐部在与赞助商达成合作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电子竞技俱乐部赞助资源
电竞俱乐部在寻求赞助之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统计电竞俱乐部可能的赞助资源。简单来说,就是俱乐部有可以和对方交换的东西。这些资源能够引起赞助商的兴趣或者给赞助商带来一定的实际意义。笔者根据实践经验,总结出以下几类:
第一类:电子竞技俱乐部的各种材料、设备及周边,如电竞椅品牌奥风赞助的RNG俱乐部、PC品牌宏碁赞助的EDG俱乐部、游戏鼠标品牌罗技赞助的iG俱乐部等。
第二类:电竞俱乐部无形属性资源(队徽、冠名、广告等),如雷火电竞赞助的VG俱乐部、奔驰赞助的RNG俱乐部、浪石赞助的iG电竞俱乐部, ETC。 。
第三类:电竞俱乐部周边产品(服装、纪念品、食品等),如肯德基赞助的RNG俱乐部、哈尔滨啤酒赞助的LGD俱乐部、天窝茶馆赞助的VG俱乐部等。
电子竞技俱乐部可以将赞助资源分为两类进行招募。一类叫“固定套餐”,主要是向发起人转让固定的项目套餐,包括固定收益。该收入可以由双方在签订合作协议前确定。坠落。例如,对于“基本曝光”收入,将标志印在电子竞技队的队服上,并约定印制标志的位置在胸部、背部、肩膀或手臂上;另一种称为“定制包”,是为项目包的赞助商量身定制的,并给出一定的收益范围。
在对电子竞技俱乐部的赞助资源和赞助招募方式有了基本了解后,我们就可以有针对性地谈谈实践中常见的纠纷和解决方案。
焦点一:代言品牌与选手无法参赛的冲突
商家赞助某个俱乐部时,明确表示这是一种“独家冠名权”,并同意“这种冠名权是排他性的,同行业的制造商不能进行任何与比赛相关的活动”。独家冠名权的授予是品牌代言冲突的根源。从目前主流电竞俱乐部的运营模式来看,代言品牌冲突有三种形式:一是俱乐部代言品牌与赛事联盟代言品牌冲突;二是代言品牌冲突。另一个是俱乐部内各个部门或球队之间的代言品牌。俱乐部代言的品牌和球员本人代言的品牌也存在冲突。最后一类冲突目前不太可能发生,因为俱乐部基本已经“买断”了球员的经纪合同,球员还没有组建自己的独立经纪公司与经纪公司签约。本文将首先解决前两个冲突。
电竞俱乐部在向赞助商授予冠名权之前,建议进行三项检查:①明确授予的冠名权是独占许可还是非独占许可。独家授权意味着俱乐部不得将俱乐部名称授予任何第三方。使用权; ② 明确俱乐部的授权情况以及被授予冠名权的商户名单中哪些是独家授权使用、授权使用的期限和范围、是否有同行业的商户; ③您加入的电子竞技联盟是否有冠名权限制。例如,如果商家独家赞助一项大型电子竞技赛事,赛事联盟要求所有参赛队伍、所有选手都需要遵守商家与联盟之间的冠名权协议。场上只能出现商家的促销,不能使用球队赞助商的名字。
调查结束后,谈判阶段开始。除了谈钱之外,双方还需要重点沟通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就冠名权的使用达成一致。除使用权外,商户还包括一定程度的处置权,如变更、转让、赠与、废弃等;另一方面,要就品牌冲突的解决达成一致。如果电竞联盟指定官方合作品牌与俱乐部冠名权因代言品牌冲突而无法在大型电竞赛事中使用的情况下,笔者建议不应禁止选手参赛从俱乐部利益的角度参加比赛。这种情况需要写入免责条款,以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考虑到商家赞助商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可以借鉴其他体育赛事的处理方法,比如在颁奖仪式上用俱乐部旗帜遮盖联赛赞助商的标志。
焦点二:广告达不到预期效果拒绝支付赞助费
商家赞助电子竞技俱乐部是一种投资活动篮球俱乐部赞助协议,而投资必然需要回报,尤其是花费大量赞助的“定制套餐”。商家对赞助效果的期望值也很高,这会导致“期望高、承诺高”与现实中的“满”和“瘦”之间存在差距。
笔者建议,电竞俱乐部在与商家达成合作协议之前,应该明确赞助商的目标和期望,无论是扩大品牌知名度还是增加产品或服务销量,因为他们都是从别人的口袋里“拿钱” 。他们必须提供最好的服务,并保留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防将来“欠钱”;俱乐部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控制:在签订合同前,对商家的品牌形象和媒体评价、认知度、市场占有率、消费群体等进行彻底调查,并形成双方认可的书面记录。 ;在合同履行的各个阶段,协调付款进度,定期提交合同执行报告(如地面促销活动照片、媒体报道、拍摄的广告等);合同签订后,俱乐部可以对赞助效果进行评估,并向商家提供赞助效果评估报告。
虽然目前大多数商户并不要求赞助效果评价数据达到支付标准,但赞助效果评价是维持双方关系的重要环节。在发达国家,大部分评估工作都是由专业中介机构进行。结合国内情况篮球俱乐部赞助协议,笔者认为电竞俱乐部可以通过统计媒体报道数、网站点击量等方法,从媒体曝光度、产品销量、商业形象效益等方面评估赞助效果。率和在线网络调查。
另外,电子竞技俱乐部在招募赞助过程中印制的宣传册是否具有报价性质?若属于优惠性质,商家可以以实际宣传效果与宣传册承诺效果不符为由拒绝付款;笔者认为,判断促销宣传册性质的关键在于宣传册内容中是否含有“被承诺后,您将受该意向表达的约束”的陈述,如果有,则属于要约,俱乐部的合同履行标准按照手册中的标准执行。因此,俱乐部在印制宣传册时,一定要对宣传内容进行审核,切记不要盲目夸大。
焦点三:需要考虑球员离队带来的违约风险
对于明星电竞选手来说,最有价值的就是他或她的个人形象。因此,很多俱乐部在与选手签订代理合同时,都会规定“合同期内,俱乐部独家代表选手进行电子竞技相关活动……”;双方的合作项目包括:不限电子竞技领域内选手的个人形象、姓名、肖像、作品、网络直播及线上线下商业广告等业务,以及选手所衍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作为独家经纪代理,享有现场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和邻接权等。”俱乐部寻求通过上述条款“买断”球员形象的使用权。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肖像权是自然人通过各种形式客观复制本人形象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是基于民事主体人格的人身关系,如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都与人密不可分。所以篮球俱乐部赞助协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肖像权不可转让!肖像权不可转让!肖像权不可转让!我们通常转让的应该是肖像使用权。肖像使用权作为肖像权的一项具体权利,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可以合法转让。
如果球员离队或者合同到期,但俱乐部与商家之间的赞助合作协议尚未终止,如果俱乐部继续授予商家商业使用球员形象的权利,可能会侵犯球员的形象权利;如果俱乐部停止授予商家出于商业目的使用球员肖像权,使用球员肖像权,将面临被追究违约责任的风险;从笔者日常提供的法律服务来看,商家放弃肖像使用权是不现实的。毕竟,商家已经支付了赞助费,应该根据合同获得相应的权利;因此,建议俱乐部从内部着手防范风险:
一是完善代理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俱乐部应对每位球员的代理合同期限有清楚的了解。不应该有球员合同半年到期,俱乐部却授予商家2-3年的球员形象使用权。低级错误。二、对代理合同中球员形象使用权期限进行修改,规定即使球员离队,授予俱乐部的形象使用权也应延长至广告代言合同签订为止代理合同履行期间。
以上是笔者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遇到的比较常见、典型的纠纷。鉴于俱乐部与商家的合作方式不同,必然有其特殊性。在实践中,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